隨著經濟的發展,汽車已成為人們常用的交通工具。城市停車場使城市中的汽車能正常順暢地運轉,停車場正發展成為一個城市必不可少的構成要素,它的照度同樣應該予以重視。在停車場進行有針對性的照明,既是保證使用方面的要求,又是保證財產和人身安全的需要;
戶外停車場照明照度標準:
參照現行國家規范《室外作業場地照明設計標準》GB 50582-2010,及《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 45-2015的相關標準對各種類型的室外停車場照度指標均有相關的要求。GB 50582-2010中規定“Ⅰ類(﹥400輛)停車場,水平照度標準值為30lx,水平照度均勻度需達到0.25以上”。CJJ45-2015中規定:“按交通量分類,交通量高的停車場,平均水平照度Eh,av(lx)維持值為20lx,照度均勻度需達到0.25以上”。對于停車場入口及收費處,《室外作業場地照明設計標準》GB 50582-2010規定了“停車場入口及收費處的照度不應低于50lx。”本停車場采用GB 50582-2010的Ⅰ類照度標準,水平照度標準值為30lx。
戶外停車場照明質量要求:
對于停車場地的照明除基本的照度要求外,其他如照度的均勻度;光源的顯色性、色溫要求;眩光也是衡量照明質量的重要指標。高質量的場地照明可以為駕駛員及行人創造一個輕松良好的視覺環境。
戶外停車場照明布燈方式:
1、采用常規路燈照明方式,采用路燈桿上裝單頭或者上頭LED路燈,路燈桿高度6米-8米,安裝間距約20米-25米,上裝LED路燈功率:60W-120W;
2、采用高桿燈照明方式,高桿燈照明方式就減少了多余布線和燈具安裝數量,高桿燈優勢照明范圍廣維護簡單;高桿燈高度采用:20米-25米;上裝LED投光燈數量:10套-15套;LED投光燈功率:200W-300W;
停車場各構成部分照明分析及要求:
1、出入口-停車場的出入口需要查驗證件、收費、辨識駕駛員面部,方便工作人員與駕駛員之間交流;欄桿、出入口兩側設施以及地面均須提供相應的照明,以保證駕駛員的安全駕駛,因此,此處照明應該適當加強,并為這些作業提供針對性的照明。GB 50582-2010規定停車場入口及收費處的照度不應低于50lx。
2、標志、標線-本車場內的標志是需要通過被照射才能被看到的,所以在設計照明時應兼顧標志的照明。再就是地面的標線,設置照明時應該保證所有的標線都能被清楚地展示出來。
3、車身車位-對停車位處的照度要求,要保證地面標線、地面車鎖、隔離欄桿得到清楚地展現出來,確保駕駛員駛入車位時不會因照度不足而撞到地面障礙物。車輛停車就位后車身需通過適當的照明展示出來,以方便其他駕駛員的識別及車輛的出入。
4、行人路線 -行人取車或下車離開,都會有一段步行道路,此段道路應按普通人行道路考慮其照明,提供合適的地面照明和垂直面照明。本車場行人路線與車行道有混用的情況,按車行道標準考慮。
5、環境干擾 -出于安全方面和辨向需求的考慮,停車場的環境應該有一定的照明。但是應降低對場外環境氛圍的影響,畢竟車輛或停車場地不是公共環境中的美觀裝飾品,它們有可能破壞環境本來的和諧。可通過對燈具的排列改善以上問題,在停車場周邊通過設置連續的燈桿形成一種陣列,能起到視線屏障的作用,使停車場內外達到一種隔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