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fā)展,城市夜間照明建設應滿足城市道路夜間照明需要,通過合理、系統(tǒng)、完善的照明規(guī)劃,來解決目前城市道路普遍亮度較低,局部道路有眩光的問題,另外還要減少樹木對于燈光的遮擋,提高光效,以滿足人們夜間生活的照明需求,保證人們夜間出行安全。在對需要道路照明改造的城市進行現場實地勘察和調研,我們在確定
道路照明改造方案和
LED路燈選型配置上需要確定以下幾點基本原則對城市道路照明進行改造。
道路照明改造中應遵循道路照明設計改造的基本原則:
1 全局性原則
全局性原則要求工作過程規(guī)范化、有序化和系列化。城市道路照明規(guī)劃體系應該規(guī)劃程序完備、規(guī)劃層次清楚,必須有明確的系統(tǒng)化的決策方法、設計方法和管理方法,對于下一層次的規(guī)劃或設計具有清晰的指導作用。
2 以人為本原則
以人為本是城市道路照明規(guī)劃的基本原則。城市道路照明規(guī)劃要堅持以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發(fā)展需要為準則,確保夜間人們出行的安全。
3 可持續(xù)發(fā)展原則
在進行道路照明規(guī)劃設計時,必須對環(huán)境效益進行充分研究,在滿足道路照明功能需求的同時,減少對城市環(huán)境的影響。
4 節(jié)能環(huán)保原則
在滿足燈具相關標準以及光強分布和眩光限制的前提下選擇高效的照明光源與燈具,如LED
路燈燈具等。
5 易操作性原則
道路照明規(guī)劃應具有可操作性,以便于實施,為為各種車輛的駕駛人員以及行人創(chuàng)造良好的視覺環(huán)境。
國家機動車道道路照明標準值:
級別 |
道路類型 |
路面亮度 |
路面照度 |
眩光限制 閾值增量 TI(%) 最大初始值 |
環(huán)境比 SR 最小值 |
平均亮度 Lav(cd/m2) 維持值 |
總均勻度 Uo 最小值 |
縱向均勻度 UL 最小值 |
平均照度 Eh,av(lx) 維持值 |
均勻度 UE 最小值 |
Ⅰ |
快速路、主干路 |
1.50/2.00 |
0.4 |
0.7 |
20/30 |
0.4 |
10 |
0.5 |
Ⅱ |
次干路 |
1.00/1.50 |
0.4 |
0.5 |
15/20 |
0.4 |
10 |
0.5 |
Ⅲ |
支路 |
0.50/0.75 |
0.4 |
—— |
8/10 |
0.3 |
15 |
—— |
注:
① 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僅適用于瀝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相應降低約30%。
② 表中各項數值僅適用于干燥路面。
③ 表中對每一級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給出了兩檔標準值,“/”的左側為低檔值,右側為高檔值。
④ 迎賓路、通向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位于市中心和商業(yè)中心的道路,執(zhí)行Ⅰ級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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